减资就是减少注册资本。
1.减资程序
(1)股东(大)会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作出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修改公司章程。
(5)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登记后发生注册资本减少的效力。
2.减资方案
(1)等比减资,依法进行;
(2)不等比减资(定向减资)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制定减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