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蓄电池浮动充电操作:
采用浮动充电的赛特蓄电池应始终处于全充电状态,实际容量必须满足厂(站)完全关闭的要求,并应突然接受事故负荷所需的供电容量(a.h)和输出电压水平。"以确保当整流器失去电源时需要提供直流负载,并防止板老化。
每3个月进行一次核放电,放电50%~60%的蓄电池,停止升压至厂家规定,放电结束后立即对电池进行充电。根据浮充方法操作蓄电池,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核放电。如果在该周期内由于整流设备故障导致电池被强制放电,则不能再进行核放电。
赛特电池组通常采用恒压法操作,如果选择恒流法,则还应控制单电池的电压。单个蓄电池浮动充电电压的上限和下限是遵循蓄电池厂家的应用保护规范或操作规程所必需的。如果无法找到声明,则可将单个蓄电池的浮动电荷电压控制在2.15v~2.18v之间。
赛特蓄电池的浮动充电电压是以一定的环境温度(如20℃、25℃等)为基础的。如果蓄电池的室温长期违反参考温度,则浮动充电电压应根据向蓄电池厂家的规定进行调整。
赛特蓄电池的浮动充电电压是执行浮充运行方法的重要指标之一。选择浮动充电电压的主要依据是2:浮充流量足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损耗,当蓄电池完全放电时,浮充能在短时间内弥补损失的功率。
2.全面充放电作业
无论蓄电池的放电速率如何,放电容量和停止电压不能低于产品规范中的规则。使用该操作方法的蓄电池每3个月充电一次。
3.备用蓄电池
备用电池的意图是在任何时候用备用蓄电池替换电池组,以确保在蓄电池组出现故障时电池组的正常运行。"备用蓄电池应定期充电(3个月或6个月),以便备用电池始终具有雄心勃勃的容量。备用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应保持在制造商声明中的正常值。
赛特蓄电池容量配置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风力发电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容量选的小了,多风时发出的富余电量得不到充分储存。容量选的太大,一则增加投资;二则赛特蓄电池可能会长期处于充电不满状态,将会影响赛特蓄电池的效率和使用寿命。表一为赛特蓄电池在风力发电设备中所占投资情况。
一般常规充电是“两阶段恒电流充电”,此法既不浪费电力,充电时间短,对延长赛特蓄电池使用寿命有利,计算蓄电池容量也容易得多。风力发电的情况,则不同于常规充电。
由于风速经常变化,电机输出的电流时大时小,时有时无,这样蓄电池充电电流和所需充电时间就很难确定。针对这种实际情况,我们采用如下两种计算方法来确定配置蓄电池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