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要求和全流程
10月26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访问北马其顿并与北马其顿总理科瓦切夫斯基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冯德莱恩在会上表示,欧盟将提供5亿欧元拨款,这批资金将用于投资整个西巴尔干地区,以改善能源设施、提升能效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首批8000万欧元拨款将帮助北马其顿应对高能源价格所产生的影响。(新华丝路网2022/10月27日)
北京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要求
1、境内公司蕞好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蕞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蕞好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蕞好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北京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全流程
1、受理
委办收文窗口接收项目备案申请后,当日通知外资处经办人员收文并签收。经办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备案申请。
2、审查和决定
经办人员及分管负责人按岗位职责对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初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定。
(1)处室经办人员对受理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准入标准进行初审。
(2)提出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复审。
(3)处室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不同意备案的,应写明不同意备案的理由。对不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其意见及理由后,将申报材料退回受理窗口。
(4)处室负责人做出同意备案的决定后,报分管委领导终审。
3、送达与公告
对同意备案的,处室经办人员应制作备案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备案文件报送分管委领导,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中资企业在印尼经营应做到坚持合规经营
中资企业在参与项目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以及当地防疫政策,坚持合规经营,安全生产,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劳务合规方面,中资企业应 为劳工做好工作签证和工作许可,避免出现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