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经营
适合于外贸SOHO 族,几乎所有业务都是海外客户,大多在家办公,不去租赁写字楼办公室,这种方式注册香港公司后,开个离岸账户,就可以开始经营了。
2.授权委托经营
适合在国内有公司,在香港注册公司,两者配合使用,由香港公司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给自己在国内的公司,可以使用香港公司的名号在内地宣传。很多在香港注册协会社团的,通常采用这种形式。
3.注册代表处
这种方式适合香港公司已经运作一段时间,且有很多业务在国内。可以通过律师公证成立大陆代表处,那么运营成本会提高很多。
4.注册港资公司
这种方式使用于在香港注册,要在大陆投资的人。因为代表处只是联络机构,不能从事实际的生产经营,不能开发票,如果要在大陆投资经营,就要成立外资公司,这样就可以和内资公司一样,从事各种允许的经营活动。需要缴纳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