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转让资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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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在我国可分类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两种形式,在国外还有有限责任合伙制,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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