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
2.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不含)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不含)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4.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三)从业人员。售电公司应拥有10名及以上具有劳动关系的全职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风险管理、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电力、能源、经济、金融等行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拥有1名gaoji职称和3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职称包括电力、经济、会计等相关专业。
(四)经营场所和技术支持系统。售电公司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的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参与电力批发市场的售电公司技术支持系统应能接入电力交易平台。
(五)信用要求。售电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所属售电公司(含全资、控股或参股)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运营。上述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增项开展售电业务的,新开展的同一笔交易中不能作为买方和卖方。
第七条 电网企业(含关联企业)所属售电公司(含全资、控股或参股)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独立运营,确保售电业务从人员、财务、办公地点、信息等方面与其他业务隔离,不得通过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获得售电竞争方面的合同商务信息以及超过其他售电公司的优势权利。
一、售电公司注册条件
1.主体公司:
即已注册的售电公司,经营范围应包括“售电”、“售电”等类似内容。公司类型和年限不限。
2.资产要求:
也就是总资产不低于2000万。资产越大,卖电量也就越高。售电公司的资产与公司的年售电量直接相关。
总资产与年售电量的比率:
总资产2000-1亿元,年售电量6-30亿千瓦时;总资产10-2亿元,年售电量30-60亿千瓦时;总资产超过2亿元,年售电量不限。
3.营业场所和设备:
也就是说,如果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需要实际办公地址(要求您有房本),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需要相应的技术信息支持系统等设施设备。
4.人员要求:
独立的电力销售公司需要有10名以上具备特定相应能力的人员,其中有1名具有高职称的职业经理、3名具有中级职称的职业经理和6名具有劳动合同的普通员工。(六个普通人需要根据当地政策确定自己需要什么。
5.信用要求:
即售电公司及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按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