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的公司是香港的居民企业;
2 香港公司取得股息之前的连续12个月持有国内公司25%以上股份;
3 按相关条款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并通过审核;
以上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1号)规定的条件。
要证明公司是香港的居民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需要提供香港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而香港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不是随便出的,想要拿到这个文件,以下的三个核心条件是必须要满足的:
* 在香港有实际办公场所和雇员;
* 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要是香港的居民,且在香港有住所;
* 企业在香港有实质的业务经营和收入;
离岸空壳公司显然是没法符合这一条件的。
更多关于返程投资的信息可以参考37号文,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简称“37号文”),由中国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