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流通许可证》申办的流程:
一、申请:
1、经营者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审核一个名称,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确定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留下房产证的复印件。
3、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好都是经营者本人,大型企业可以分开设置)。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6、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受理人员负责接收申请人提出的许可证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签署受理意见。
三、审核:受理后,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审核人对提交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按照管辖原则指派现场核查机关或人员,现场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登记表并签署核查意见。受理人员和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