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美国公司?
1.获发给不对立告诉书的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将会宣布不对立告诉书:
公司从未开业或已中止经营;
公司将不会开端/从头经营;
公司已出售一切存货、物业及证券;
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罗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公司没有在税务法令下没有结束的职责,包罗未交回税务局已宣布的报税表、以书面告诉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公司没有没有回复税务局所宣布的任何查询;
公司的评税没有没有结束的对立或上诉。
该公司若不契合以上任何条件,将不会获发给不对立告诉书。
2.告诉书将会于请求人在呈交有用请求书并缴交有关费用后的25个任务天内宣布。
若公司没有未结束的税务事宜及未清缴的税款,则税务局局长会宣布不对立告诉书。不然,局长会宣布告诉书,列明该公司没有结束的事宜或未清缴的税款。当该等事宜经办好或税款清缴后,请求人可填妥告诉书的下方局部,呈交本局恳求从头考虑请求,而无须缴付请求费。
3.处理工夫
大约半年至八个月(有关请求会在宪报发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布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对立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段时间未有收到对立,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布告,到时该公司即告闭幕。请求人会在吊销注册的顺序结束及该公司闭幕之后接获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