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定义,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我国非常支持进行对外贸易,并且针对进行境外投资的企业业做了不少的补助。
主要的补贴项目有以下这些:(各地每年政策文件会有一些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1. 前期费用补助
前期费用是指我市企业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或租赁资源权之前,或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2. 运保费补助
资源回运运保费补助以及物资运出运保费补助。
3. 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补助
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开展技术、品牌、专利、营销网络等境外并购,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技术研发投资合作等项目费用补助。
4.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补助
企业在境外设立经济贸易合作园区,符合当年商务部有关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申报标准,并经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商务部或省商务厅的,可以获得相应补助。
5. 对外承包工程新建项目补助
6. 对外劳务扶贫项目补助
7. 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补助
8. 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补助
9. 境外联络服务平台建设补助
10. 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市场开拓活动补助
以上就是国家对于境外投资的企业的相关补助,如果您的企业有意向进行境外投资,欢迎联系我司。
我司充分了解审批部门的着重关注点及不同阶段审批过程的不同政策倾向,具备编写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材料的丰富经验。我们不仅境外投资尽职调查报告编写符合,并提供可研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材料的编写服务,有能力向我们的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