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开办企业需要的证件和资料。那么报废汽车拆解资质要怎么办理呢?流程和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流程
一、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注意:经营范围)
二、确定场地:选址、预算、土地(工业用地)、规划(符合当地整体规划)
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三、发改委:立项、提交立项报告,部分地区可在官网备案
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报废汽车拆解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持证上岗。
五、环保局: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评,批准后确定环评代理公司
六、环评代理公司:按环评流程制作环评报告书(注意拆解工艺流程),公示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八、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九、安装设备:各项工艺均按环评要求建设(注意一定按照工艺流程建设)
十、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安全、规范处理处置方案。
十一、省商务厅安排专家组前往现场进行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省商务厅颁发经营许可证。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相关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企业。现场验收评审、听证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