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资质怎么办理?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售电侧改革,建立健全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售电公司注册、运营和退出,坚持依法合规、开放竞争、安全高效、改革创新、优质服务、常态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售电公司是指提供售电服务或配售电服务的市场主体。售电公司在零售市场与电力用户确立售电服务关系,在批发市场开展购售电业务。
第四条电力、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等依法对售电公司市场行为实施监管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