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申办条件:(商务局)
外商投资企业,已按规定认缴注册资本。
二、经营范围变更(外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的基本文件、材料:
1.企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请示(原件)
2.企业高权力机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原件,增加批发、佣金代理业务需提交企业高权力机构一致通过的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决议(原件,增加批发、佣金代理业务还需提交企业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增加批发、佣金代理业务需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缴足的验资报告)
5.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增加批发、佣金代理业务的企业还需提交进出口商品目录原件(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制订,并注明进出口商品所属的类别),经营范围的表述方式为:**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三、外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办事程序:
1.受理——审批——发批复;
2.申办企业持商务局批复(原件)及原企业批准证书(原件),领取新的企业批准证书,再到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四、变更经营范围办事时限:
上报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