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1997年回归祖国后,与内地的经贸往来更加密切,而香港每日消耗的肉、禽、蛋、菜、水等必备物资,基本都是内地供给。而这些商品要进入香港,必要的贸易协定和贸易优惠必不可少。香港作为自由港,免收进口关税这一有利条件,也吸引了大批内地客商将香港作为进口中转站,进行国际进出口贸易。而内地为方便与香港间的经贸往来和司法合作,也签署了一系列的双边贸易和法律条约:
1、《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该协议由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签署。其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
1.两地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
2.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
3.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
即:从2004年1月1日起, 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 (涉及食品、药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符合原产地规则进入内地时,可享受零关税优惠;对香港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涉及的行业包括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广告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物流等个七个部门;关于投资便利,规定大陆将在通关及电子商务等七个行业领域简化手续,以便香港资金更加自由地进入内地。
2、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
香港对《公司条例》进行了修改并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注册香港公司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为SCR),即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必须取得和保存实益拥有权的数据,识别及确定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及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供执法人员查阅。其需要备存的文件包括:披露和申报指明的公司;及时备存这些资料的更新,更改,以便公众人士可随时查阅公司注册处备存的公司资料等。
3、统一报告标准(CRS)
CRS的提出者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就是OECD(经合组织)。而概念是来自美国的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CRS旨在推动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中国早在2014年9月承诺实施AEOI(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并且已于2018年9月与香港进行了第一次涉税信息交换。
4、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属于犯罪。香港秘书公司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必须申请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商牌照。想注册成立一家香港公司,必须委托正规有资质的代理公司办理其注册公司事宜。
5、关于香港公司水牌的规定
《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规定,只要香港地址注册超过6家公司(或办事处),需要在4分钟内,循环展示该地址下注册的公司(或办事处),,若某公司违反该项规定未悬挂、展示水牌,很可能被香港政府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