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银行基本账户(对公账户)需携带下列证件到自已认为合适的银行。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经营者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印章(营业执照有字号名称带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营者私章)。
5 机构代码证。
个体户征税是核定征收的,固定交多少税 你做不做账都可以。
对公账户 :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其中: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 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