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市场日趋成熟,期权这一衍生金融工具逐渐进入投资者的视野。按照市场类型的不同,期权交易市场可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本文旨在探讨场内期权与场外期权的不同点以及运用方向,具体而言:
(1)我国证券期货场内衍生品业务起步于2015年,场外衍生品业务起步于2013年,与场外期权相比,场内期权投资门槛低、合约标准化程度高、交易品种较少、市场规模偏小、流程性相对较好(但也取决于交易活跃程度)、价格波动可能较大、价格透明度高。
(2)在资产管理领域,场外期权广泛运用于资产配置、收益增厚、风险对冲、结构化产品设计等领域,场内期权可以作为权益投资的替代工具,但目前主流资管机构整体参与较少。
期权是指买卖双方达成的合约,使得期权购买方拥有一种能在未来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为完善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活跃度,优化资产配置,进一步拓展客户的盈利模式,满足投资者降低投资成本的需求,目前已经有部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了场外期权业务
(一)我国场外期权的发展历程场外期权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即场外市场)进行的非标准化的金融期权交易合约。我国的场外衍生品市场早在银行间市场起步,主要以利率及汇率远期/互换业务为主,证券期货场外衍生品业务于2013年正式推出,主要以权益类及大宗商品类业务为主,涵盖场外期权与收益互换业务。截至2023年2月底,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存量为32677笔,对应初始名义本金10022.08亿元;从新增规模看,本期新增12726笔,对应初始名义本金新增3589.48亿元,较1月的2830.94亿元提升了26.79%。
参与场外期权的交易对手方应是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机构投资者,参与商品类以外期权的机构投资者还应满足以下条件:3)产品参与的,应当为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符合以下条件:a)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投资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应当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投资者的基本标准,且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b)购买场外期权支付的期权费以及缴纳的初始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产品规模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