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蓄电池NPD2-300Ah/2V300AH参数及规格
使用耐普蓄电池的时候有时候放完电之后没有及时充电,导致电池出现亏电现象,下次再重新使用的时候不能正常充上电,我们给大家的建议是耐普蓄在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一个带负载放电至低电状态的电池,在放电后72小时内必须重新充电,以避免电池损坏。UPS在闲置不用时,应断开连接的电池,否则在几天至一周的时间内会导致连接的电池过放电而损坏,如果德国阳光蓄电池在放电后很长时间没有重新充电,将会导致板的氧化,也即是大量的晶体或固化的硫酸铅留在电池金属板上,常用的充电方法将很难或不能重新使硫酸铅重新分解,这会导致电池过早的损坏。
不能在密封容器中使用蓄电池,蓄电池应有完整的履历表,内容包括出厂日期,安装日期、运行情况记录等;定期(每年一次)检查连接线是否松动,如果有松动现象,应加以紧固;定期(每三个月一次 )用柔软织物擦蓄电池,使蓄电池保持干净:耐蓄电池代理耐普消防蓄电池。耐普蓄电池代理耐普消防蓄电池不可对本蓄电池进行分解、改造。(电池内部含有*,若接触到眼睛、皮肤和衣服有可能导致失明或烧伤。)耐普蓄电池导电性好。采用紫铜镀银端子,导电性,使蓄电池可大电流放电。充电接受能力强。可快速充电,容量恢复省时省电。
1) 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好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2C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上表1所示。
2) 放电后请迅速充电,特别是在深放电后更应立即充电,否则将可能导致电池容量无法恢复。
3) 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1550。
2.电池容量保持
以下因素将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1) 重复的深放电,尤其是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2) 使用环境温度过高
(3)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4) 过大的充电电流.
(5) 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的加速和容量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