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包证的全名为《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危包证”是指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现场质量保证能力的认证,它适用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需要在出口时需要进行特殊包装的物品,例如:环氧树脂,爽肤水,指甲油,香水,洗发水,喷雾,锂电池,打火机等等。现在叫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代码通知书。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
3、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企业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3、验资报告复印件(盖财务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审批程序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书面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
2、初审:由区县局进行审核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文书。
3、复审:区县局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资料报市安监局审批。
4、决定:由市安监局作出许可与否的书面决定。(如不予批准,说明理由)
四、办证时限
申请人在接到市安监局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就是有关危包证办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