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申请人签订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1份。
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档复印件1份(核查正本)。
3、与食品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关键设备设施布局平面设计图或实景照片(不低于4寸,界面清楚可见)、操作步骤等相关资料。
4、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细。
5、职工身份证件双面复印、办理健康证影印件(核查正本)。
6、申请者由他人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代理商人应提交法人授权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复印、核查正本)。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撤销食品流通许可证,新办理的因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在本地食药局申请办理。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向申请者所在城市省级以上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递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档影印件;与食品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关键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步骤等相关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