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手续如下所示:
一、审批名字。明确企业类型、名称、注册资金、公司股东及股权比例后,能去工商管理局当场或网上递交企业核名申请办理;
二、提交资料。审批经过以后,依照预约日期去工商管理局提交申请原材料;
三、领到营业执照;
四、凭企业营业执照,到派出所特定刻公章点申请办理公司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条
依规成立的企业,由公司登记机关发送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审签日期是新公司成立日期。企业营业执照理应注明公司的名字、居所、注册资金、业务范围、法人代表名字等事宜。企业营业执照记述的事宜发生变化的,企业理应依法处理工商变更,由公司登记机关换领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