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要求和准备材料
所有农药经营者必须在2018年8月1日前达到规定的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自2018年8月1日起,未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进行农药销售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相关经营者将被逐出整个农资销售领域。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2份(若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还需提供经营人员2年以上从事农药、植保、农学相关工作情况说明原件2份);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原件2份;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明显标识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专柜(非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等清单及照片原件2份;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原件2份;申请材料应当提交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