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自然人/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公司的资料要求
外国人在中国内地注册公司,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对于核心资料的要求也不同,以深圳为例,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外国、港澳台自然人作为股东
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面签,如香港自然人提供回乡证,台湾自然人提供台胞证,国外自然人提供护照。如果无法到场的,可以提供个人在国籍、户籍所在地律师事务所的个人公证文件,即可无需到场。
2、外国公司作为股东
需要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主体进行公证,并经过我国驻当地的大使馆认证,无需法人到场。
3、香港、澳门公司作为股东
需要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主体进行公证,无需法人到场。
4、台湾公司作为股东
需要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主体进行公证,并经过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无需法人到场。
二、外国自然人/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公司的地址要求
近年来,随着诈骗、洗钱等不法行为的防范管控力度不断加大,中国内地注册公司对于注册地址的要求也是愈发严格。中创侨智这里就以深圳为例,举例一下关于地址的要求:
1、红本租赁合同。指的是在街道办备案的,官方出具的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2、租赁场地必须真实、能够配合银行上门拍照、配合接收工商信函、配合税务进行后续的地址实审
不然地址很容易进入异常,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并且解除异常和风险状态费时费心,需要提供繁琐的资料证明,法人也有可能需要到场接受问询。
三、外国自然人/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公司的其他资料要求
1、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人员架构等基本信息;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住所托管协议》等文书资料;
3、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