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产品登记
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2、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企业如若申请过软件著作权则可以进行产品登记,原则上说只要公司有研发产品即可申请。
二、软件企业的认定
1、软件著作权登记: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2、人员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研发费用: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4、销售收入占比: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
5、管理体系: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6、生产环境: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