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初次备案审查标准,
审查标准
(1)承诺书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分别与企业公章、签字(或盖人名章)名称一致。
(2)人员信息中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承诺书中信息一致。
(3)在京负责人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委托权限应包含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在京负责人人名章(或在京负责人本人签字)、企业公章。当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企业不必提交在京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进京施工初次备案
1)信用中国官网无企业失信惩戒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建筑企业限制市场准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与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主要负责人、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信息填写与证书信息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信息:旧版劳务资质、备案制劳务资质信息填写与证书信息一致,并原件扫描上传,无需携带原件;其他资质证书通过数据共享获取。
(4)企业备案基本信息中的住所、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注册地址以及资质证书中的营业地址三项信息的详细地址(即XX省XX市XX区后的地址信息)应当一致。注册资本金整数位应保持一致。
(5)承诺书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分别与企业公章、签字(或盖人名章)名称一致;原件扫描上传。
(6)人员信息中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承诺书中信息一致。
(7)在京负责人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在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应与企业工商信息、资质证书信息相一致,委托权限应包含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在京负责人人名章(或在京负责人本人签字)、企业公章。当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企业不必提交在京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一栏上传营业执照即可)。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上传通行证原件扫描件,外籍人士上传护照及护照翻译件原件扫描件。
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初次备案
想要在北京进行建筑施工,必须**行进京施工备案,这是一个必经之路。外省市建筑企业初次进京施工备案需要了解以下信息:
进京施工备案
进京备案是指外地企业想要在北京进行建筑施工时必须**行的备案流程。该备案流程需要提供企业相关证明文件,由施工队长进行提交,办理成功后方可在北京进行相应的建筑施工。还需要办理施工队长证。
施工进京备案
在进京施工备案时,有时候需要加急办理进京施工备案,这需要额外支付一定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进京施工备案必须提前办理,不得迟缓。如果需要加急办理,建议提前准备所有材料,确保能够顺利办理。
施工企业进京备案
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京备案是一个必须要注意的问题,企业需要在备案前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以便能够顺利办理。为了尽快进行建筑施工,有时还需要加急办理。需要注意的是,进京施工备案/件,企业需要提前做好预算。
外省市建筑企业初次进京施工备案需要注意备案流程和相关政策,尤其是需要留意加急办理的细节问题。只有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才能够快速办理施工进京备案,顺利开展建筑施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