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生证公证转递用于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上学之用
如果您有子女在香港或澳门出生,并计划让他们入读当地学校,您需要一份香港出生证公证书来证明该子女与您是亲属关系。下面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即父母)的身份证(非深圳户籍的并要求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户口簿、结婚证;协议离婚的需另外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需另行提供判决书、调解书。
关系人(即子女)的香港(澳门)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出生证【该出生证明须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澳门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律师公证人,后附经香港公证并转递回国的公证书模板,请引导当事人按此模板办理出生证公证书。
涉及非婚生子女的,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子女出生时间,距离父母婚后时间不满六个月的,父母亲需亲自签署相关文件,保证情况属实。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为父母一方或双方,且申请人须亲自前往公证处申请办理。
公证词应注明“本公证书用于办理XX市入学手续使用,用于其他事由无效”。
三、具体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申请人材料清单准备好所有必需材料。
公证申请:携带所有材料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
公证办理:在公证员面前,申请人需要签署相关文件并进行身份验证,然后公证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领取公证书:如果一切顺利,您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公证书。
如果您想让子女入读香港或澳门的学校,一份香港出生证公证书是必要的。注意准备充分,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