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美国婚姻公证认证使馆认证手续和需要注意的三大事项
随着涉外婚姻的逐年增多,涉外婚姻公证的需求也随之增多,从登记结婚,到办理各种涉及到婚姻状况的各种场合,再到离婚,再婚等,都需要办理涉外婚姻公证。就婚姻案件来说:
(一)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
1、结婚
中国人与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在中国进行登记结婚,通常外国公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护照或者具有其身份国籍证明;
(2)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者来华入境、居住证;
(3)婚姻状况(未婚、丧偶);
(4)如果离异的,需要提供有效离婚证正本或者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5)丧偶的,还需要提供死亡认证本;
以上文件,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明文书以及配偶死亡证明等均需要进行公证认证手续。
2、离婚
中国公民作为原告向国内法院起诉请求与外国人离婚,中国公民需要向法院提供如下文件:
(1)起诉状
(2)结婚证
(3)原告身份证明
(4)子女有效身份证件
其中结婚证如果是外国政府颁发的,首先需要将其拿到国外政府进行公证,然后在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经过这一系列的公证认证手续后才能在国内法院使用。
(二)中国公民在外国的婚姻
中国公民在外国的婚姻,需要的材料由于各国要求不同,需要各国的规定进行准备材料,例如在日本离婚,根据其法律规定,在女性离婚或者前一次婚姻被撤销不足六个月的,不得结婚,如果我国一公民离婚后又到日本结婚,那么她需要提供离婚已经超过六个月的证明,该证明要想在日本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就必须经过公证认证。
另外例如,离婚问题上,双方在我国结婚,后来男方后来到美国生活,向美国某州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他就需要向该法院提供结婚证,该结婚证必须是男方回国或者委托国内律师、朋友进行公证认证过的,这样美国法院才能认可。
3、公证认证的程序
外国的法律文本或者当事人在国外生成的书面材料(例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结婚证)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生成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领事馆的认证后,才能拿到我国法院使用。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办理完公证手续后好立即进行认证,因为有些公证书有一定的时限限,例如婚姻状况证明、未刑事犯罪记录、健在证明、存款证明等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上述资料公证后六个月未进行认证,就会失效,领事馆也不会进行办理认证手续。
(2)公证与认证手续应该在同一地区范围内进行办理,不能在山东做了公证之后,又到北京去做认证,这是不可用的。
(3)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办理,在其证词、格式、用纸方面都有着特殊的规定,而且必要要有译文,普通的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馆的认证,不能送到国外使用,另外,当事人在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公证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需要送往的国家、使用的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