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需要办理的资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需要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如果公司具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话,在到期之前未申请续期则该资质自动作废。
什么公司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只要您的网站有提供以下文化产品服务,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这种情况是要办理文网文证的。
二,是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也需要办理。
三,是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服务。
1、直播、短视频
2、游戏产品 (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发行)
3、音乐娱乐产品
4、动漫/动画产品
5、展览、比赛活动
6、其它文化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