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法50宪章COMPANY ACT50 规定,任何国籍人士,只要年满18岁,均可设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加坡公司名称为英文,结尾为PTE. LTD.,意为“私人有限公司”
发行资本:新加坡公司发行资本(发行股份)*低为1元(可以是新币也可以是美金),缴足资本1元(即认购股票数额,可新币也可美金)
注册地址:新加坡公司必须有法定注册地址(由恒信泰富提供)
法定秘书:公司成立后6个月必须委任公司法务秘书(由恒信泰富提供)。
经营范围:每个公司只能选择2个经营范围
股东董事:新加坡公司股东与董事的规定
1.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不限国籍(可出任董事)。法人股东不限注册地(海外公司或离岸公司都可以)。
2.新加坡公司董事至少1人。外国人在新加坡设立公司,需要有至少1名新加坡居民董事(俗称“挂名董事”,由恒信泰富提供)。
注册流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流程与时间
1.填写《新加坡注册公司申请书》签署服务协议和支付订金
2.名称查核:向ACRA注册局查核名称
3..恒信泰富法务秘书准备注册法律文件给客户签署
4.客户文件签署扫描发回恒信泰富,原件随后寄恒信泰富
5.恒信泰富法务秘书代表客户向新加坡公司注册局“ACRA”电子呈报申请
6.申请批准-全程*快1个工作日。
注册文件:新加坡公司注册需要文件
1.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2.公司拟定的名称和业务范围
3.公司章程,第一次董事决议及董事宣誓书(由恒信泰富提供)
新加坡公司成立后获得的文件:
1.新加坡会计与商业管制局ACRA签发公司注册证书正本(电子版)1份;
2.新加坡公司股东股票正本每股东2份;
3.新加坡公司查册信息BIZFILE一份(成立时间、注册地址、发行及缴足资本、董事、股东、股份和秘书等)
4.新加坡公司章程5份、商业印鉴1枚(胶印)、收款收据1本、公司套装公文盒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