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期如何补办
答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期后,需要及时重新申请办理新的许可证以保证节目制作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如下:
1.办理年检:如果许可证过期不久,并且没有进行年检或年检审核未通过的情况下,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到广电部门进行年检手续,如符合规定,可以获得新的许可证。
2.补办手续:如许可证已经过期,需要到当地广电部门进行补办手续,补办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原件(加盖公章或签字);(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原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原件(加盖公章或签字);(5)申请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和证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广电部门,经过审核通过后,即可重新获得新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许可证补办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并可能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请提前规划时间和准备开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