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毕业证学位证档案遗失怎么补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流程。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凡属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等),学历学位证书有损坏或遗失,申请出具证明书的,按下列规定和流程办理:
1.下载和填写表格。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学位证明书同样采用本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好。
2.提交材料。将下列材料提交给相关管理部门(研究生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色证件照叁张。
以“办理学历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将上述材料中的申请表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照片电子版大小不超过100KB,扩展名为jpg或jpeg。
3.委托代办。如申请者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委托书一份(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4.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受理申请后,如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经审查情况属实,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明书。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附件:2.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