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条件

更新:2024-05-06 08:00 发布者IP:60.194.241.234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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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启联盛(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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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启联盛(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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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一、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概念  

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以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权平等,民主管理的企业法人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投资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全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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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的基本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 

2、有符合要求的股东 股东人数应为2个以上;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比例不得低于51%。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设立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 

3、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注册资本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快帮云整理。出资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 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工商部门提供章程参考格式服务,您可以到工商服务大厅 

5、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 

6、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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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8日
注册资本10000
主营产品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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