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改委所需材料:
1. 蒙古国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2. 项目申请报告;
3.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①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②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③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④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⑤ 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⑥ 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
⑦ 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⑧ 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二)商委所需资料:
1.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7.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8.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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