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规章:(集团公司注册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
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
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新规章:
(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
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
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