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经营者填写申请书;2、受理,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4、核准,核准人对提交核准的全部许可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核准意见; 5、发证。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材料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7、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要求如下: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