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准备齐全:1)、旧的公司章程 2)、打一份新的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正副本(不能复印件) 4)、公章5)、各股东身份证6)、需要填写的资料(见下)2、资料填写完整(工商局拿或者网上下载),其资料包括:1)、变更申请书(签字和盖公章)2)、出资人情况表(需要盖公章)3)、该变更公司的董事、监事选举决议(新股东签字)4)、该公司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决议(新股东签字)5)、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原股东签字)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身份证上签字和盖公章)7)、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按要求签字)8)、该公司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决议(签字)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和盖公章)注:资料填写完整之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上本人名字,并写上“与原件一致”,该签字的地方签字,保持字迹一致。3、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去领执照的时候带上变更费110元)。4、之后去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清江路188号),到时需要带上的材料:变更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份)、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2份)、投资者变更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的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四、五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