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资产交易类业务
金融资产交易:包括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等
非标资产交易:主要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劵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银团贷款、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定向债权投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
2权益转让类业务
主要是上述金融资产收益权和各类非标资产的受(收)益权,如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公司资产收益权等。
3融资类业务
主要以定向融资工具/计划、委托债权投资、私募债等的形式存在。
4中介类业务
地方金交所作为信息渠道,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中小企业投资信息展示等中介服务。
如西部金融资产交易中新推出的同业专区、专门从事同业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信息撮合业务。
从目前来看,金交所的主要交易模式是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和定向投资计划。
① 定向融资计划采用备案制;
② 直接融资方式;
③ 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期备案的定向融资计划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④ 采用合格投资者制度,目前需要成为某金交中心会员;
⑤ 可分次备案分期发行,投资者认购金额可以低于100万元,一般10万元起投;
⑥ 方案设计灵活,可做结构化设计,可附选择权等;
⑦ 要求发行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信措施;
⑧ 产品存续期间有适当的信息披露要求;
⑨定向融资计划的参与机构主要包含: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人、增信方、共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