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标于1995年12月20日认可《马德里协定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96年4月1日在德国境内生效。德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德国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在德国商标可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依法申请注册。;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
德国商标申请途径
德国是《马德里》和《欧盟》组织成员国。故商标申请可以通过“单一国家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欧盟商标”的方式办理。
德国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如商标不是文字,需提供电子版商标图样;
3、商品名称和类别;
4、 申请人的名字和地址(中英文)
如何注册德国商标的申请?
1、受理商标注册通知书
缴费后商标局将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会先详细检视注册申请书及商标小样等所有附件,以查看申请书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
2、审查:
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过程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3、登报公告:
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