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批准,不得备案、发行、销售金融产品或者私募基金产品。不得为网贷平台、房企、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公司融资或者进行业务合作。
2、不得异地开展业务,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范围限定。
3、严禁为股东或者关联方提供自融或者担保。
4、存量金交所严格执行清理整顿,不得新增
5、考虑**疫情,清理整顿工作截止时间由2020年底延迟至2021年6月。
新政策主要监管还有以下几个问题:
1、金交所方面
2、邮币卡类交易场所风险
3、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问题
4、风险处置完毕的“僵尸”交易场
5、地方性交易所挂牌的不合规业务操作
6、项目方的底层资产穿透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