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行单位登录网站:
http://y/bjppb/member/login.do?ut=pro_retail或http://ybjxwcbj.gov.cn/bjppb/凭许可证号全称,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初始密码:123qyZ或12345yZ),推荐使用IE8.、IE11、Edge、Chrome浏览器,在网上填写并提交《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这部分工作须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网上填报日期内完成(3月27日至4月23日)。
(二)发行单位根据本通知第四部分“核验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还须包括经营守法情况、职工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承诺和管理情况内容。
(三)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发行单位在临近现场审核阶段的4月22日开始可打印出《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携该登记表以及本通知第五条列举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现场审核日期内(4月24日至5月26日)送交相关部门。零售单位送交所在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发单位送交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一号,六里桥西南角)。
(四)年度核验工作部门经审核,确认发行单位网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盖年度核验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