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在澳大利亚境内通过公司形式开展贸易活动主要有三种途径:设立新的澳大利亚本地公司、注册为外国公司和收购已经设立的澳大利亚本地公司。
设立新的澳大利亚本地公司:公开公司与私营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公开公司或私营公司,股东以未缴清的股份认购金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担保责任公司:只能是公开公司,股东以承诺在公司发生清算时承担的金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无限责任公司:可以是公开公司或私营公司,现任股东及部分老股东在公司发生清算、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照所持股份数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无责任公司:只能是公开公司,专门经营采矿业务,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