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的区别
保险经纪人[1]和保险代理人由于其所处的位置不同,各自代表的利益不同,必然导致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责任。保险代理人的责任是: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向保险公司负责,为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产品。保险经纪人的责任是:代表客户的利益,向客户负责,帮助客户选择*适合的保险公司、*合理的价格、*优越的承保条件并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服务和各项增值服务。
保险市场的组成
由完整、规范、成熟的保险市场由保险主体和保险中介组成。
保险主体包括:提供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接受保险服务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中介包括:为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产品的保险代理人;为投保人选择、采购保险产品并提供全面风险管理服务的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标的的勘验、鉴定、估损及理算等业务的保险公估人。
较为初级的保险市场上通常只有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承保人 、保险人,面对面地直接进行保险商品买卖。由于双方在利益上先天矛盾对立,后天信息又严重不对称,长期以来投保人 、被保险人一方明显处于弱势。2000 年 6月,中国第一家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经纪市场正式启动,打破了中国保险市场旧有的利益格局,加重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方的砝码,使得保险市场的天平逐渐趋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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