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销有多难:不是我不想注销,是根本注销不掉!
创业初期,任何人都想通过创业的成功达到自己的梦想平台。但一到了公司注销,却不是每个公司都能妥善处理。
各种工商税务单位跑断腿、吃闭门羹、流程复杂、还要交巨额罚金……
有些公司是注销不了的:
非正常户;
证照不全;
不能提供凭证、证件、报表;
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未注销。
难部分:税务
注销难部门当然是税务了,在正式注销税务登记之前(一照一码户取得“清税证明”之前),有以下事情要做:
补账、补税、交罚款
准确的说,其实叫做“清查违法违章信息”。注销时需要提供至少近三年的账本、凭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如果不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或解缴税款申报,或者不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和记账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印制和使用发票,以及不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或扣税资料等,均属于一般税务违章行为。
所得税、出口退税清算
完成汇算清缴后的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结清税款。如果曾办理过出口退(免)税备案,那么在注销前还要办理出口退税清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