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下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的方法
全容量放电用I10电流〈10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电流值见表四),当松下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8V×N时,停止放电。如第一次放电达不到额定容量的****,应隔1-2小时后,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松下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松下电池存在的缺陷也能找出和处理。
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松下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下,可认为此组松下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如在3次中的任一次放电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80%,则充足电后,转入恒压浮充电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