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社会下,在财税法的法律责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疑问,那么针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审计事项的资料会受到哪些处罚,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给出了相应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知识拓展:第一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报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以专门文件对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第二步继续不改正的,拒绝的,按照下列规定。批评,警告其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提供资料;如果被审计单位拒不按期提供资料,就要追究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处五万元罚款。第三步对被审计单位的责任人,持审计查证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甚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审计机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没有那些情形不能随意更换
(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的。
二、非法印制发票该如何处罚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