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条盖财务章有法律效益吗
1、财务章是公司或企业权力机构的象征。
2、有财务章的收据是收了款的有力证据,
二、财务章的用途是什么
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规定如下:
1、财务专用章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2、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3、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的核算部会计主管印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三、发票上面盖财务章可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精神,新式样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启用。现使用的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2011年2月1日前发票专用章只能是用旧式样的;自2011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这段时间区间范围内,新式样发票专用章与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并存使用。但从2012年1月1日起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就全部退出使用。你原来使用的财务专用章是旧式样发票专用章的其中之一,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这之前使用,收票单位可以接受,到2012年1月1日起再用旧式样发票专用章,收票单位也就有权拒绝接受,税务部门也会将其视为废票。
四、普通发票上盖了两个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发票专用章可以吗
用不着盖那么多,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上述规定,新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上应加盖“发票专用章”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