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具体条件:
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工商总局核名的流程:
⑴ 提供预核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信息
⑵ 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国家规定必须实缴行业除外
⑶ 根据: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⑷ 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⑸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⑹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⑺ 不含行政区划的;
⑻ 为了方便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
⑼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核名办理要走的流程:
1、事先准备好公司名称(需要核准的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2、注册资金:无区域的不低于5000万(认缴),无行业无区域的1亿元以上;
3、实际的注册地址;
4、企业类型,根据国家局核名企业自身的情况,按照申请要求填写;
5、填写股东信息,自然人股东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6、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手机号、邮箱、身份证号);
7、上传相应的申请的资料,这个环节,是国家局核名当中,难度大,因为要根据企业申请的名称,系统会自动判断,弹出要提交的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