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的旅行社可以经营什么业务
注册旅行社及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究竟可以开展那些业务那,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
、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
服务。
4、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
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
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金30
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
增交质量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
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