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加坡公司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不可与现有名称相同,也不可以包含禁止或不受欢迎的词语。部分公司的名称申请需其他部门额外批准,如成立房产代理机构需要将申请提交给房地产代理机构委员会CEA。
2.公司重要人员
所有公司必须至少任命一名董事和一名秘书。
董事要求
每家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在新加坡当地居住的董事,要求:
至少 18 岁
具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
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居民、EnterPass 或就业准证(EP)持有者
没有被取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秘书要求
公司在注册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任命一名公司秘书,否则董事可能面临1,000 美元的罚款。
秘书身份要求:
是自然人
是新加坡本地居民
公司唯一董事不可兼任秘书
审计师
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公司必须在成立后 3 个月内任命一名审计师。
3.股本
股本可在股东全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情况下发行,成立公司时,已发行股本为 1 美元。值得一提的是,缴足股本为 500,000美元及以上的公司,将自动成新加坡商业联合会(SBF)成员。
4.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办事处必须是新加坡地址,所有公司必须确保其注册办事处在每个工作日的正常营业时间内至少开放 3小时供公众使用。
计划在家中开展小型业务的公司,亦可以使用符合资格的住址作为办公地址。
5.年度申报
股东大会
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公司必须每年举行股东大会。
周年申报
私营公司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 7 个月内提交年度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