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或“基准日”)的【】项(笔)资产整体债权余额人民币:【】元(大写:圆整),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
1.2 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2.1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2 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圆整),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在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付清剩余转让价款【】元(大写:圆整)。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2.3 如乙方未按本条2.2款规定支付转让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按日承担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豪 | ||
| 主营产品 | 保险中介牌照交易、私募基金管理人、形象资金、融资担保、典当行 | ||
| 经营范围 | 保险中介牌照交易、私募基金管理人、形象资金、融资担保、典当行 | ||
| 公司简介 | 国领(北京)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北京(Beijing)主营业务:1、保险中介牌照交易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转、区域、全国保险代理公司的收转、保险公估公司的收转、各类保险中介牌照变更、增资、网销资质审批2、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管理人备案、私募管理人后台托管、私募管理人产品发行、私募管理人异常整改、重大事项变更3、形象资金验资增资、亮资摆账、银行冲量、资金证明、企业摆账、个人摆账、上市公司美化报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