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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需要做地下空间备案"用于生产经营、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修改为"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责任由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被许可使用人承担。
遵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地下空间的使用人
(二)根据不同的使用性质,
(三)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
(四)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
(五)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六)不得在地下空间内从事、等的生产经营。
(七)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安装、使用电器产品,
(九)地下空间内所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核定人数的具体办法和标准,
(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十一)遵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第七条按照规划用途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店业,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居住场所的,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使用人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外。
准备材料:
1、北京市普通地下室登记备案表。
2、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使用人签字或盖章)
3、普通地下室建筑平面布置图。
4、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规划文件: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规划部门变更规划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7、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8、租赁使用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10、未进行结构改造的,签订《关于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承诺书》。
11、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承诺书。
12、普通地下室使用人承诺书。
13、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